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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5, 2013

卢诚国:与伊斯兰党同流合污,民联州属合谋以扩大伊斯兰刑事法

On November 19, 2013, in 新闻发布

伊斯兰党副主席沙拉胡丁于11月19日在《阳光报》声称,在吉兰丹州推行伊斯兰刑事法后,其他民联管辖的州属也将追随吉兰丹的步伐,此番声明已经为马来西亚敲响了一记警钟。
民联盟党特别是行动党和公正党必须站出来表明,他们到底是同意还是反对伊斯兰党最新重申的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二)条文和其影响。在行动党和公正党的皆没有谴责沙拉胡丁言论的情况下,意味着该两党与伊斯兰党同流合污,以同谋逐步在执政的槟州和雪州推行伊斯兰刑事法。
沙拉胡丁想要看到我国原有的法律发生巨大变化,包括修改联邦宪法以落实伊斯兰党的伊斯兰刑事法。行动党及公正党往常迫不及待的为伊斯兰党辩护、漂白和宣传,但这次却无声无息,是否意味着三党已达致共识,准备在民联州属实行伊斯兰刑事法?
与其大力宣扬伊斯兰党的刑事法,沙拉胡丁若能认真解说各项困扰吉兰丹州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肯定对其友党更有利。这些问题包括水源污染、西马最高贫穷率与失业率、高频率的强奸案,以及向为异性理发的非穆斯林廊业主发出传票、禁止张贴模特儿发型海报或禁止销售彩票等。
民联州属的地方议会推行类似伊斯兰党刑事法的条规
去年在瓜拉雪兰莪县议会才推出强制未婚男女在县内戏院分开坐的条规,引起民众哗然。
在吉打州,新年倒数活动中规定男女分开坐的不合理条例,或把伊斯兰党的保守价值观强加在非穆斯林的身上,例如女艺人不能在农历新年舞台上表演。此外,州政府也强制斋戒月期间娱乐场所必须休业,神权政治显然已影响业者的生计,这也是为什么选民在他们执政一届之后,在本届大选通过选票否决他们。
朝野政党无论来自任何政治阵营,都必须防止伊斯兰党的影响力扩张到其他州属,以免我们的权利被进一步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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