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艺术壁画?还是消遣涂鸦?
拾人牙慧,我也来谈谈那幅壁画,或是涂鸦。
我不想重覆其它论者的观点,他们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或许遗漏了部份思考的角度。
大家可以冷静一些,想一想,为何要生气?生气得有没有道理?是小题大作?还是正好找到一个出气孔?
壁画(Fresco)有保存的价值;涂鸦(Graffiti)则是即兴之趣,消遣一番就好。
400多年前,罗马教宗保禄三世邀请大画家米开朗基罗,在著名的西斯廷大教堂(CappellaSistina)的祭坛墙上,画一幅能够代表基督教的作品。
米开朗基罗构思之后,决定画一幅“最后的审判”;描绘世界末日降临,基督回到人世,审判世间的善与恶,善者上天堂,恶者下地狱。
完成之后的作品,结构严谨,气势磅礡;400多个人物,线条优美生动,表情细腻;是浑然天成的巨作。
不过,问题来了。
米开朗基罗笔下的人物,大部份都是裸体,敏感部份公然展现;教会人士看了大怒,认为米氏在神圣的教堂画上裸体画,简直是亵渎宗教,大逆不道,要求毁掉这个作品。
用他们的眼光,米开朗基罗的“最后的审判”不是壁画,而是涂鸦,而且色情淫秽,应该被清除。
但是,从艺术的角度,米氏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师,秉承古希腊对人身的崇尚,裸体代表了人体美,也代表大自然及神界的结合;教堂的壁画,表现的是艺术,而不是色情。
比较开明的教宗不想毁画,但也无法为裸体辩护。他用一个有智慧的理由,保存了这幅巨作。
他说,身为教宗,他只负责人世间的事;米氏的最后的审判,画的是天堂和地狱的景象,他无法裁决天堂和地狱的情况,包括裸体。
这幅画得以保存下来。教宗死后,教廷请了其他的画家,为画中的部份人物画上遮羞布,才保住壁画。
“最后的审判”数百年来,历经修修改改,遮羞布也增增删删;进入现代,其艺术地位已经奠定。
这又和“转角遇上匪”有什么关系?
答案是,基于不同的认知,权力当局和民间,对一幅画作(先不谈是否有艺术价值),会有不同的理解。
新山市政局对“转角遇上匪”的认知,认为它是涂鸦,事前没有申请批准,画作内容也不符合管理者的需要,甚至是冒犯。况且,如果允许随意涂鸦,整个城市都要变成一个习画布了。
但是,一幅涂鸦(虽然比一般涂鸦来得有水准,但肯定称不上艺术),却引来民众的共鸣,乃至维护。
这正如教会认为“最后的审判”是色情亵渎,应该摧毁以维护教堂的圣洁;不过,画家和民间鉴赏者却认为它是艺术。
新山市政局作为管理者,有权力将“转角遇上匪”清除;正如教会有权力摧毁教堂里的“最后的审判”。
恩尼斯本身也承认,他的作品的善后,是在于市政管理者的决定。他是不请自来,这和槟城州政府邀请他画“姐弟共骑”,情况截然不同。
民间有这么大的反弹,在于大家长期对新山的治安不满,也对市政局管理能力缺乏信心,正好这幅画,把人们的情绪都集合起来。
虽然这是“小题”,但是,民众把积压在心里已久的不满宣泄出来,成为了“大作”。
市政局和行政议员只懂得应用权力,但不明白群众的心理;笨拙的强用执法权清除画作,却不会宣导,也不和民众沟通,以致加剧民众的怒气。
这里没有一个聪明的保禄,可以适时化解这种矛盾。
至于那幅壁画,或是涂鸦,毕竟是个小插曲,不会是最后的审判,也不值得生气。
作者:郑丁贤
来源:星洲日报
我不想重覆其它论者的观点,他们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或许遗漏了部份思考的角度。
大家可以冷静一些,想一想,为何要生气?生气得有没有道理?是小题大作?还是正好找到一个出气孔?
壁画(Fresco)有保存的价值;涂鸦(Graffiti)则是即兴之趣,消遣一番就好。
400多年前,罗马教宗保禄三世邀请大画家米开朗基罗,在著名的西斯廷大教堂(CappellaSistina)的祭坛墙上,画一幅能够代表基督教的作品。
米开朗基罗构思之后,决定画一幅“最后的审判”;描绘世界末日降临,基督回到人世,审判世间的善与恶,善者上天堂,恶者下地狱。
完成之后的作品,结构严谨,气势磅礡;400多个人物,线条优美生动,表情细腻;是浑然天成的巨作。
不过,问题来了。
米开朗基罗笔下的人物,大部份都是裸体,敏感部份公然展现;教会人士看了大怒,认为米氏在神圣的教堂画上裸体画,简直是亵渎宗教,大逆不道,要求毁掉这个作品。
用他们的眼光,米开朗基罗的“最后的审判”不是壁画,而是涂鸦,而且色情淫秽,应该被清除。
但是,从艺术的角度,米氏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师,秉承古希腊对人身的崇尚,裸体代表了人体美,也代表大自然及神界的结合;教堂的壁画,表现的是艺术,而不是色情。
比较开明的教宗不想毁画,但也无法为裸体辩护。他用一个有智慧的理由,保存了这幅巨作。
他说,身为教宗,他只负责人世间的事;米氏的最后的审判,画的是天堂和地狱的景象,他无法裁决天堂和地狱的情况,包括裸体。
这幅画得以保存下来。教宗死后,教廷请了其他的画家,为画中的部份人物画上遮羞布,才保住壁画。
“最后的审判”数百年来,历经修修改改,遮羞布也增增删删;进入现代,其艺术地位已经奠定。
这又和“转角遇上匪”有什么关系?
答案是,基于不同的认知,权力当局和民间,对一幅画作(先不谈是否有艺术价值),会有不同的理解。
新山市政局对“转角遇上匪”的认知,认为它是涂鸦,事前没有申请批准,画作内容也不符合管理者的需要,甚至是冒犯。况且,如果允许随意涂鸦,整个城市都要变成一个习画布了。
但是,一幅涂鸦(虽然比一般涂鸦来得有水准,但肯定称不上艺术),却引来民众的共鸣,乃至维护。
这正如教会认为“最后的审判”是色情亵渎,应该摧毁以维护教堂的圣洁;不过,画家和民间鉴赏者却认为它是艺术。
新山市政局作为管理者,有权力将“转角遇上匪”清除;正如教会有权力摧毁教堂里的“最后的审判”。
恩尼斯本身也承认,他的作品的善后,是在于市政管理者的决定。他是不请自来,这和槟城州政府邀请他画“姐弟共骑”,情况截然不同。
民间有这么大的反弹,在于大家长期对新山的治安不满,也对市政局管理能力缺乏信心,正好这幅画,把人们的情绪都集合起来。
虽然这是“小题”,但是,民众把积压在心里已久的不满宣泄出来,成为了“大作”。
市政局和行政议员只懂得应用权力,但不明白群众的心理;笨拙的强用执法权清除画作,却不会宣导,也不和民众沟通,以致加剧民众的怒气。
这里没有一个聪明的保禄,可以适时化解这种矛盾。
至于那幅壁画,或是涂鸦,毕竟是个小插曲,不会是最后的审判,也不值得生气。
作者:郑丁贤
来源: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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